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时应当争取二审开庭审理
北京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蒋亚平律师(13910710282)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。长期致力于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各类案件、职务犯罪案件、经济犯罪案件、执行案件、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进行有效的专业辩护与代理.擅长刑事辩护、刑民交叉、刑事企业风险防范、再审案件的处理。特别是职务犯罪类、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。因此,家属如果想让家人少受苦,一定抓紧时间为家人争取罪轻或无罪辩护机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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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的成功案例对转化率非常关键,所以一定要引起重视。
首先,二审介入后要认真研究卷宗材料和一审判决,如果一审判决确有适用法律错误、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亦或量刑畸重的情况,要针对存在问题之处做好充分的辩护意见。辩护意见切忌冗长拖沓、重点不清,要针对问题一针见血,要找到漏洞重点出击。其中,审理程序上的问题往往是硬伤,如果可能,尽量从一审程序上找突破口,争取开庭或发回重审。
其次,要与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进行有效沟通,尽量争取承办法官当面听取辩护人意见,而不只是单纯提交辩护词。如有可能,再争取合议庭集体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。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不进行开庭审理,要听取辩护人的意见,而不只是提交书面辩护意见。但因为承办法官较忙,和辩护人当面沟通的时间也会比较短,辩护人就要拿出准备好的材料,清楚明了地告诉承办法官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并列明相应证据。法官面对辩护人直截了当、干货满满的辩护意见还是会引起对案件的重视。
第三,如前所述,出现新的证据材料或是证人出庭作证,二审可能需要开庭审理,若辩护人发现新的证据材料,或者案件大部分证人愿意出庭作证,辩护人提交开庭申请的同时,一并提交证人出庭申请、调取证据申请等,并且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听取辩护人意见,二审开庭的几率可能会有所提高。当然这也需要辩护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发掘证据。